English
·常年税务顾问
·税务代理
·涉税鉴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税务筹划
·应对反避税调查与预约定价谈判
·税务审慎性审核
·经济合同涉税审查
·税务管理流程的设计与完善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工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税局
北京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中国法院网
首 页
|
我们的优势
|
我们的文化
我们的文化
·我们的使命
·我们的愿景
·我们的核心价值观
·经营理念
·服务宗旨
|
我们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
·常年税务顾问
·税务代理
·涉税鉴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税务筹划
·应对反避税调查与预约定价谈判
·税务审慎性审核
·经济合同涉税审查
·税务管理流程的设计与完善
|
法规库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闽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 中央独资企事业纳入 2011-8-15
·作者:陈荣富 杜静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表时间:2011/8/15
近日,福建省政府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批复,下发文件调整了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
1%
调整为
2%
,并将中央独资企事业单位一并纳入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