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的意见》,出台多项财税政策加大教育投入。提出的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到2012年达到21%.2010年比重未达到21%的市、县,今明两年每年要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
在筹资渠道上,福建省将进一步完善教育费附加的征管。自今年1月1日起,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例从1%提高到2%,就地缴入省级金库,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从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按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各市、县(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改善教育办学条件。
在支出上,将合理安排财政教育经费,保证教育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努力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县教育扶持力度。
今明两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一半以上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力争2012年达到国家要求每生每年12000元。今年起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到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