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明确了省级政府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机动船舶和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细化了税收优惠的规定。会议决定,四个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