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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交车船获车船税优惠 2016年前免车船税 2012-1-17

·作者: 张文单  ·来源珠江晚报   ·发表时间:2012/1/17  

记者从珠海市地税局获悉,广东省车船税新征收标准本月1日起执行的同时,还将给予公共交通车船及部分农村车辆2016年前“免征车船税”的优惠。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2012年以前公共交通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农村车辆则全额征收车船税。

 

昨日该局转发的广东省政府文件显示,今年1120151231日期间,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上述免征将给企业或车主带来多少实质性优惠?据本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即广东省车船税新征收标准规定,核定载客20人以下的客车年基准税额480/辆;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客车600/辆;机动船舶按其不同净吨位每吨征收36元不等;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按整备质量每吨96元;摩托车3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