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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房产税改革要果断决策、稳步推进 2012-3-19

·作者:史晓龙 单晓宇 张剀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时间:2012/3/18  

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一直有不少代表和委员锲而不舍地呼吁对房地产持有环节征税。今年“两会”,恰逢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房产税改革一年。许多代表、委员表示,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证明,非常有必要进一步推动房产税改革,使房产税成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税种,也使房产税更好地承担收入分配职能,同时使地方财政获得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重庆市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已经一年。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看来,试点的效果非常好。他说,重庆对3000多套别墅和6000多套高级公寓征税,缴税率达到97%,一年收税1亿元人民币,“这一年,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这是好的市场导向。重庆为全国探索的这件事是有效成功的”。他建议今年在全国推开或多一些城市试点房产税,房地产调控也应从行政性为主,转向经济杠杆为主的调控。2011年,上海市应缴纳房产税的个人住房达到近2万套。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在调研后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运行很好,对促进当地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说:“房产税改革试点目前已经看到了大方向,也出现了我们期待的正面效应。” 在他看来,目前国家实行的限购政策只是一个不得已的手段,“以治本为上,我国还是要推广房产税。”

 

此外,代表、委员对房地产税改革在调整土地财政方面进行的探索也表示肯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钱冠林表示,虽然从目前的实际效果来看,用房产税取代土地财政,让房产税收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的想法与现实还不是很对等,但从长远来看,房产是一种地方管辖范围内的不动产,房产税将成为地方收入非常重要的来源。

 

事实上,正是因为看到了房产税作为地方长期财源的“钱景”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地方政府对房产税的推广也持积极的态度。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市长陈国鹰就提出,国家一方面对商品房实施限购政策,另一方面要求地方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这难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如果开征房产税后,地方政府就可以从高端房产持有者那里获得收入补贴保障房建设,有了资金来源也就有了积极性。他说,“对于有人买高价房、大别墅的做法,我个人认为不应该限购,而是应该通过向他们征税来补贴中低收入者。”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委书记滕喜魁也持类似的态度,同时他认为应进一步提高房产税税率,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证实,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各地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同时,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已相继修改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提高非普通住宅“门槛”,使更多普通住房享受到契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提出,2012年要“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这个正在内部测试,是为了全面推进房产税改革打基础,为下一步工作做铺垫。”钱冠林说。

 

贾康表示,目前,房产税的推广从技术层面看并没有障碍,最大难点是一些既得利益者的阻碍。刘克崮认为,房产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拥有多套房或者豪华房的高收入人群,“他们的住房解决方案应该充分市场化。他们占了好环境、土地又大、资源稀缺,自然应该为享受超额的资源环境付税。他们喜欢大地皮大房子,那就多缴税,从他们身上收钱去帮助穷人”。记者也从上海和重庆方面了解到,尽管两地在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方面有诸多不同,但共同的一点就是,两地的征税对象都锁定在拥有多套住房或者是高端住房的高收入群体,普通民众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有相关人士指出,建立以税收为核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当前,既不能指望改革一出,房地产市场就万事大吉,也不能因为利益集团的争论而畏首畏尾。至于以什么样的方式推进改革,在住房保有环节征收还是交易环节征收等具体问题,还需要在充分总结上海、重庆经验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改革不能停滞也不会停滞,要着眼长远,果断决策、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