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我们的优势|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服务|法规库|加入我们|联系我们

重庆:小型微利企业可享15%企业所得税减免 2012-5-4

·作者: 王松  ·来源新华08网   ·发表时间:2012/5/4  

记者从重庆市地税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全市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据了解,从今年11日开始,只要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其就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纳税人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其可将“实际利润总额”乘上15%后,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减免所得额”这一项中。这意味着企业可享受15%的所得税减免,目前国内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扣除这一减免后,实际上小型微利企业仅需要交纳其所得额的10%作为企业所得税税款。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这一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