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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退税政策在沪试行 2012-8-3

·作者:孙小静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发表时间:2012/8/3  

原来集装箱货物从青岛经上海洋山港出口,企业拿到退税至少在货物启运后两周,如今这一时间可缩短为两天。“81日,在上海启动试点的启运港退税政策,让我们企业的资金周转率明显提高。”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斌高兴地表示。

 

启运港退税政策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指的是从启运港发往洋山保税港区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

 

以前,我国企业为了尽快退税,普遍存在“国内货物,国外中转”的现象,比如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每周500标箱的货物,至少一半走韩国釜山港。随着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的启动,这一现象将变为“国内货物、洋山中转”,既缩短了企业出口退税时间,降低了资金占压成本,又将有效减少每年国内流失到国外港口的中转箱量。

 

目前,启运港退税政策在沿海的青岛和内陆的武汉至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间试行。昨日宣布试点启动的同时,承担启运港退税货物运输的支线船舶分别从青岛前湾港和武汉阳逻港出发,前往上海洋山港。

 

据了解,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两年保持世界第一,机场货邮吞吐量持续保持世界货运第三大机场地位。启运港退税政策在上海首家试点,意味着上海港将逐步从单纯的全球吞吐量第一大港向具备多模式中转功能的国际枢纽港和国际航运中心转型,提升上海对沿海、沿江腹地乃至全国经济的集散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

 

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行,使得上海洋山保税港区首次具备了“准离岸中转港”的定位,不仅可吸引更多的出口货物通过洋山中转,也有利于提高洋山保税港区航运服务能力,推动出口集拼、分拨配送等增值服务发展,为后续国际中转集拼等功能创新打下基础。

 

据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协助各职能部门,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扩大试点区域和试点范围,把启运港退税政策延伸到国内其他启运港口和航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