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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今日起上调至3元 2012-9-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发表时间:2012/9/29  

伴随北京92号汽油在本月11日重回“8元时代”,市发改委昨天发布消息,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今天将正式从2/运次调整为3/运次,加收范围仍为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

 

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于911日零时起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550元。为了有效疏导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经市政府的批准,今日起,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费标准从2/运次调整为3/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今年以来,随着国际原油(92.100.250.27%)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多次调整,按照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工作机制程序和要求,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作了两次调整。今年331日起,由于油价上调,北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2/运次调整为3/运次。今年6月,北京93号汽油(即现在的92号汽油)价格由8.07/升下调至7.64/升,燃油附加费标准又调回2元。

 

市有关部门表示,本市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规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未作调整。

 

内存

 

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油价空间”

 

根据市发改委20091116日下发的《关于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联动机制的通知》,本市93号汽油(即现在的92号汽油)价格在4.26/升(不含)至6.20/升(含)区间变动时,由政府与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承担油价变动影响。油价在6.50/升(不含)至7.10/升(含)区间时,在由政府和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的基础上,加收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乘客1.00/运次的燃油附加费。

 

当油价跌至6.50/升以下,取消燃油附加费。油价超过7.10/升时,按照程序研究调整租价,租价调整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加收或停收的具体执行时间,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油价变动情况,按照通知规定的机制向社会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