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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产税起征点今年提至12779元/平方米 2013-01-10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时间:2013/1/11  

2013年新购住宅,建筑面积价格达12779/平方米要缴房产税。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自201311起,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提高为12779/平方米。

 

市国土房管局数据显示,主城9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6389/平方米。主城92011年与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为12779/平方米。

 

20111月,我市和上海在全国率先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我市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主城9区。

 

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所谓高档商品住宅,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住宅。其中,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