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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土地使用税4月暂停征收 10月将合征 2007-03-23

·作者: 黄玉迎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时间:2007/3/2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通告,北京2007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在4月份征期暂停征收。2007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待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修改后实施,税款将在今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  

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按照修改后的内容,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将由0.5元至1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