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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建议将中药产品销项税率从17%降为13% 2013-3-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发表时间:2013/3/4  

31讯,全国工商联今天上午举行2013年提案新闻通气会称,其重点提案将建议,调减中药产品销项税率,将现行的17%税率降低为13%

工商联提案指出,相关调查表明,目前中药生产企业综合成本是2000年的1-1.5倍。而同期中药产品基本没有上调过价格,大部分产品价格还多次被下调,不少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此外,按照目前中国的税收政策,中药材被确定为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而中药企业生产出来的中药产品则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从进销相抵来看,中药生产企业的销项税率高出进项税率4%

为此,工商联重点提案建议,调减中药产品销项税率,将现行的17%税率降低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