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以高票通过。作为一个国际化程度和科技含量较高、外资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信息技术产业是此次受“两法”合并影响较大的行业之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企业还是专家,对此普遍持乐观态度,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并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的国际化进程。
通信服务业内资企业受益最大
“虽然目前还没有具体测算,但基本可以判定‘两法’合并对我们是一个利好消息。”面对记者的采访,国内知名信息设备制造商———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武立忠给出了一个乐观和肯定的答复。他告诉记者,作为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最近几年该公司一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而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并没有降低。但是,由于新法总的原则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捐赠和成本列支等诸方面的政策有所放宽。随着实施细则的出台,新法对内资企业尤其是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的利好会进一步显现出来。
与武立忠持类似看法的还有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分析师张文洁。在她看来,由于中兴、华为等信息设备制造企业大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实施后其仍将享受15%的优惠税率并保留过渡期优惠,而且新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研发费用、成本、费用、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这些都将使其总体受益。
与上述设备制造商相比,新法对原本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通信服务类内资企业的利好要明显很多。以中国移动集团为例,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其2006年的税前利润总额是968亿元,按照33%的税率,集团将上缴大约319亿元的所得税,而税率如果调整到25%,那么其所得税额将降低到242亿元,这相当于增加了77亿元的净利润。“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情况也将类似于中国移动,‘两法’合并对国内运营商将产生非常明显的利润提升作用。”张文洁表示,“众多的内资SP(服务提供商)只要没有经营性亏损,也都将从中受益。”
外资企业仍将看好对华投资
“两法”合并后,谁将是电子信息领域税负增长最多的企业?面对疑问,业内人士往往会将目光投向进入中国历史较早、享受优惠较多而经营利润丰厚的外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然而,就在《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前夕,作为中国最大外商投资企业之一的摩托罗拉公司表示,税改不会削弱其投资中国的信心,摩托罗拉对中国的战略投资不会改变。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传播与公共事务高级经理陈雷表示,摩托罗拉在中国的发展不仅得益于税收优惠,更得益于中国广阔的通信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良好的综合投资环境等。税制的改变对摩托罗拉在华的生产和经营影响不大。而且新的税收政策也鼓励包括摩托罗拉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陈雷说,税改也体现了中国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决心,令外商鼓舞。“两法”合并将为各类企业创造更加公平、规范和透明的税收法制环境,有助于中国改善整体投资环境。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告诉记者,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资金和技术,我国给了外资企业尤其是信息技术领域的外资企业大量税收优惠,“刚开始是IT硬件产业受惠最多,后来是通信设备类企业。”他说,“优惠政策加速了外资进入中国的步伐,同时带动了信息技术领域内资企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得以在此领域参与全球分工和竞争。”
陈金桥表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给内资企业带来利好的同时,并不会给信息技术领域的外资企业带来明显不利,也基本不会影响他们在华的经营与投资。至于原因,一是由于“两法”合并酝酿已久,外资企业对此早有充分的准备。而且新法有产业优惠并设立了过渡期,外资的实际税负并没有提高多少。二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市场容量和投资环境对外资的吸引力与日俱增,财税优惠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最后,陈金桥还特别提到,“两法”合并后,原先由于企业身份不同带来税收利益不同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内外资身份将越来越模糊,尤其在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像摩托罗拉、诺基亚这些企业,他们在华已经很久,员工和高管也日益本土化,今后他们可能会更加淡化国别色彩,与其他国内企业一样积极参与全球信息产业的分工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