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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航运业营业税预约定价协议签订 2007-04-07

·作者:刘光明,陈荣富,徐于平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表时间:2007/4/9  

本报讯 3月29日,厦门市地税局对外税务分局和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简称“APL中国公司”)签订了《关于对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交易行为实施预约定价的安排》。据介绍,这是航运服务领域签订的首例营业税预约定价协议。

APL中国公司是APL美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为母公司在中国的船舶运输业务提供代理服务。2005年,厦门市地税局对外税务分局与APL中国公司就关联交易税收问题进行接触。2006年,APL中国公司就关联交易预约定价安排问题向厦门市地税局对外税务分局正式递交书面申请,并按《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的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数据。此后,税务机关通过选取可比公司等方法对企业的申请作了详细调查和认真的审核评估。税企双方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反复协调、磋商,最终达成共识。这次预约定价安排明确了APL中国公司内部关联企业间提供劳务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方法、计算依据和关键假设等内容。

协议签订后,APL中国公司负责人表示,与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可以使企业对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可预见性,保证了企业经营的稳定,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当地服务机构,关联交易比重不断提高,对关联交易的税收调整问题日益凸显。原来由各家关联企业单独申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谈签预约定价安排的方式,逐步显露了在信息共享和税务服务方面的局限性。厦门市地税局在全国地税系统首次与跨国公司就劳务作价原则及计算方法问题成功签署预约定价安排,并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组织领导下,将已经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在APL的其他分公司推广运用,以便统一税收执法口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统一便利的税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