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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三类专业服务为财税中介提供机遇 2007-04-07

·作者: 钟言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表时间:2007/4/9  

企业到境外上市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服务需求,主要是向上市地提交需由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审计报告。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推动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等效认同,加快与境外有关监管机构的合作,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直接认可。

我国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或工程承包,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需求,主要体现为三类。

第一类是审计服务企业

“走出去”直接投资或工程承包,通常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两类审计服务:一是按照境外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所在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境外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一种是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要求,将境外企业财务报表调整为适合我国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根据我国审计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第二类是税务服务

境外企业对税务服务需求较多。包括企业税收计划编制和咨询服务、企业税收报表的编制和审阅服务、个人税收编制和计划服务,以及在准备法律要求的所有文件方面。

目前,主要由境外事务所提供服务。如果我国事务所与当地事务所开展合作,也可在这方面大有作为。

第三类是咨询服务

境外企业对咨询服务的需求是全方位的。包括一般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生产管理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一般而言,国外对此没有资格要求和业务限制。由于我国在当地没有服务机构,加之当地事务所比较熟悉法规和监管要求,因此境外企业目前主要聘请所在地事务所。如果我国事务所具有相应的专业人才,这部分业务也可争取。

“走出去”要做的工作

中注协《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描绘了事务所走出去的前景:用5至10年的时间,发展培育100家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发展培育10家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

事务所“走出去”是到境外第二次创业,需要一定的人、财、物做后盾,需要宏观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服务。具体说来,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行业外事战略

将事务所“走出去”作为行业外事战略的重要内容,发挥中注协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优势。一是推动境外监管机构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认可。二是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联系,为事务所与境外同行合作牵线搭桥。三是在境外企业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办事处,为事务所走出去直接提供服务,并争取资金支持。

做好事务所“走出去”的宣传服务工作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领导人的宣传,为事务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鼓励大型企业带事务所走出去。积极协调商务部将大型事务所在其网站“中介机构信息”上公开披露。利用公布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意见的机会,宣传、鼓励事务所走出去,鼓励企业带事务所走出去。

有针对性地做好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

目前,围绕贯彻行业人才“三十条”,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力度。以行业领军人才培养为重点,落实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尤其针对事务所“走出去”需要人才的类型,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