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法规文号: 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颁布日期: 2000/8/25    发文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3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9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8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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