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烟煤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法规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号    颁布日期: 2005/3/31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7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411231,对其他烟煤(税则号列27011290)进口关税实行3%的暂定税率。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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