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

法规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号    颁布日期: 2005/3/30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5

经国务院批准,200541630继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尿素(税号31021000)征收出口关税,税率按每吨260元从量计征。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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