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纺织品出口关税

法规文号: 海关总署2005年第36号公告    颁布日期: 2005/7/26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 第36号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对17种8位税目项下的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附件: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1 61021000 毛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防风衣
2 61022000 棉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防风友
3 61023000 化纤制针织或钩编女式大衣等
4 61044100 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5 61044200 棉制针积或钩编连衣裙
6 61044300 合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7 61044400 人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8 61101100 羊毛制针织或钩编套头衫等
9 62034100 毛制男式长裤、工装裤等
10 62044100 毛制连衣裙
11 62044200 棉制连衣裙
12 62044300 合纤制女式连衣裙
13 62044400 人纤制女式连衣裙
14 62046100 毛制女式长裤、工装裤等
15 62062000 毛制女衬衫
16 62063000 棉制女衬衫
17 62064000 化纤制女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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