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

法规文号: 国税函[2003]508号    颁布日期: 2003/5/13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无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切实做好《公告》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并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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