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的公告
| 法规文号: 2006年第66号公告 颁布日期: 2006/8/17 发文单位: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 [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06年 第66号
根据海关总署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税目调整结果(海关总署2006年第42号公告),现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30号公告附件一)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此次调整仅涉及《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输美622类项下的三个商品编码,其中原7019590010和7019590090合并为70195590000,原7019520000分拆为7019520010和701952009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输美类别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备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备注 |
622 |
7019590010 |
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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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9590000 |
其他玻璃纤维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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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9590090 |
其他玻璃纤维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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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7019520000 |
每平米重《250g 玻璃长丝平纹织物 |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
7019520010 |
每平米重《205g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平纹布 |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
7019520090 |
其他每平米重《250g玻璃长丝平纹织物 |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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