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进行调整

法规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2号    颁布日期: 2006/7/28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同时,2006年8月1日起,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6年)》附表6《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第133项“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70195900调整为70195200,商品名称不变,暂定税率仍为6%。

  二、2006年8月1日前在税目70195900、70195200项下已进口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所征税款不退不补。

  三、将税则号列82119300的中文商品名称修改为“刃面不固定的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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