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
| 法规文号: 国税函[2001]873号 颁布日期: 2001/11/28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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