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

法规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    颁布日期: 2007/6/28    发文单位: 海关总署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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