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法规文号: 财税字[2000]033号    颁布日期: 2000/3/23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北京国锐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