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 国科发火[2008]172号 颁布日期: 2008/4/14 发文单位: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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