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法规文号: 税委会[2008]29号    颁布日期: 2008/8/29    发文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91日起20081231,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税号3101001931010090)征收460/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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