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程序的通知
| 法规文号: 京地税票〔2007〕273 号 颁布日期: 2007/7/9 发文单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有效]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发票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将《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程序》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及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
2.纳税人申请领购非国标税控发票审批表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实地核查表
4.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5.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书
6.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
7.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
8.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
9.行政审批项目文书送达回证
10.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表
11.变更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书
12.注销行政审批项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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