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坚持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 法规文号: 税总发〔2013〕96号 颁布日期: 2013/9/2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2013年7月,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工作特点,制定了体现“为民”要求的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各十条具体措施。最近,税务总局提出税务部门体现“务实”的总的要求是要做到“三个实在”,即任务求实、干事踏实、说话朴实。现就全国税务系统坚持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三个实在”的有关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13日
附件:关于坚持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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