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法规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7号 颁布日期: 2013/10/1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
附件: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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