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法规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2号 颁布日期: 2013/11/27 发文单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有效]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以下简称52号公告)规定,现将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附件: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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