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法规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    颁布日期: 2013/12/5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附件: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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