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

法规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    颁布日期: 2015/12/30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附件: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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