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
| 法规文号: 税总发〔2016〕42号 颁布日期: 2016/4/1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有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的要求,现就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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