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 财税〔2016〕55号 颁布日期: 2016/5/23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河北省人民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在你省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现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省,请遵照执行。
请你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加以解决。重大政策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报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
2016年5月9日
附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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