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告
| 法规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1号 颁布日期: 2016/5/23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税总发〔2013〕97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附件:关于选拔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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