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系统督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 税总发〔2016〕47号    颁布日期: 2016/5/23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系统督查工作,更好地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2015年2月制定的《系统督查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系统督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系统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5〕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关于XXX的督查(整改)通知(模板)    

     2.国家税务总局督查组公告(模板)    

     3.督查工作底稿(模板)    

     4.督查报告(模板)    

     5.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模板)
     6.系统督查专报(模板)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系统督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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