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8日